西冶丞
官名。见“西冶令”。
官名。见“西冶令”。
官名。南宋光宗绍熙三年 (1192) 始置,以他官兼摄,掌侍郎右选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吏部侍郎”。
官名。即以御史中丞之职督军者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魏文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献帝传》有“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”。《荀或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三辅决录》: 严象“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”。一说督军、御史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置,综理喀什噶尔(今喀什市)、英吉沙尔(今英吉沙县)、叶尔羌等八个回城事务。各城事务有总管参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分掌。参赞大臣官署的内部组织有印房、回务处及粮饷局,
吏名。一作“循行”。参见“循行”。吏员名。即循行。(1)郡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引《汉官》。河南尹有“书佐五十人,修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《论衡·程材篇》说:“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。一
蒙古语,意为“使臣”,异译“乙里只”、“额勒赤”等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安徽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虎贲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衙。设置年代不详,置司于松州(今赤峰市西南),掌卫军屯田、戍守。
官署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 改右尚方署置,隶尚方监 (少府监),置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席荐、制革、胶墨等杂作,供天子御马之鞍辔及刀剑、斧钺、甲胄、纸笔、茵席、鞋履等; 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初为
官署名,金朝置,掌检察支散军粮,验军户实给,均军户差役,劝农业种植,勿犯私杀牛马,禁私贩盐酒等。其官有使,从六品;副使,正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,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兵部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