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诏官,总“爽”(省)之官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同“太士”。① 神职官员。一说殷朝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祝、大史、大士、大卜”。郑玄注: “此盖殷时制也”,“大士以神仕者”。孔颖达疏: “主神之士。”②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晋代曾有此规定,《晋书·沈劲传》说:“沈劲字世坚,吴兴武康人也。父充与王敦构逆,众败而逃,为部曲将吴儒所杀。劲当坐诛,镇人钱举匿之得免,其后竟杀仇人。劲少有节操,哀父死于非义,志欲立
官署名。明嘉靖十八年(1539)于兴都置。兴都即湖北承天(今钟祥等七县),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。设留守一人,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,其属经历司,设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设断事、副
北洋政府总统府政事堂直辖机关。政事堂成立时设置,袁世凯通过它把财政部和审计处的职权集中在自己手中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八日公布的《大总统府政事堂主计局官制》的规定,其职权如下:一、筹议财
官库名。元至元二十八年(公元1291年)置,秩从五品,掌御用珍宝、后妃公主首饰宝贝。以提点三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。
黄帝时官名。黄帝以云名官,夏官为缙云氏。古代以官名为氏,因而又为族氏。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:“缙云氏有不才之子。”注:“缙云,黄帝时官名。
分见“左演法”、“右演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