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媛
官名。唐朝太子内官,置六员,正四品,位次良娣。
官名。唐朝太子内官,置六员,正四品,位次良娣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水曹”。
官名。西晋末置,镇东丞相府骑士曹长官。南朝罢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骑士曹”。
官名。即中书舍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中书舍人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康定元年(1040)始置,以閤门祗候充任,掌行陕西、河东沿边盐法。
吏名。宋朝御史台左、右巡使属吏,负责纠正百官班序,历九选授勒留官后,考察合格,许出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置。掌监督京畿之外诸部的生产及赋役征收。《魏书·食货志》: “天兴 (399—404)初,制定京邑,东至代郡,西及善无,南极阴馆,北尽参合,为畿内之田; 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,劝深
官名。西晋置,分南北东西四部,掌督诸郡县冶令。隶卫尉。东晋省。
官名。隋朝太史曹属官,置二员,正八品,掌教习天文气象。唐武则天长安四年(704)省。伎术官名。隋秘书省太史曹所属,掌天文观察伎术,并以其伎术传授天文生。
官名,西汉时期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