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凤
官名。唐、宋丞相之别称。明杨慎《艺林伐山》七《小凤》: “丞相谓之老凤”。
官名。唐、宋丞相之别称。明杨慎《艺林伐山》七《小凤》: “丞相谓之老凤”。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时始置,为太府副贰,位在丞上,四品上。北齐置为太府寺次官,员一人,四品上。隋、唐、五代员二人。隋初正四品上,炀帝改从四品; 唐从四品上。协助太府卿掌仓储出纳,两京诸市,通判各署事务。高
省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省长公署”。
参见“小蕃部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年(1377)置神宫内使监,设令,正五品,丞,从五品,司香奉御,正七品,典簿,从九品。十七年改神宫监,改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,奉御一人,正八品。后再改置
官名,汉置,原名郡尉,景帝中二年更名郡都尉,俸比二千石,佐郡太守典武职甲卒,掌治安,防盗贼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郡尉》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。官名。战国时,秦及三晋诸县均有尉,郡当亦有尉。秦
官名,也简称车将,西汉置,属郎中令(光禄勋),掌守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,秩比千石。车郎将分左右,左车郎将掌左车郎,右车郎将掌右车郎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,参看“车将”条。官名。西汉置,属光禄
官名。清末置,为典礼院的长官。见“典礼院”。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依照《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》的规定,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,编为一村;因情形特殊,不便同别的村庄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将军置,设二员,从三品,协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、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