翊善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,诸王府置,掌赞导之事,选常参官年五十以上有文行者充任。后资善堂亦置,以儒臣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定为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置,为皇子教授官。宋高宗绍兴五年,孝宗为建国公,出就资善堂听讲,以翊善为讲官。后王府也置翊善讲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资善堂、翊善》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,诸王府置,掌赞导之事,选常参官年五十以上有文行者充任。后资善堂亦置,以儒臣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定为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置,为皇子教授官。宋高宗绍兴五年,孝宗为建国公,出就资善堂听讲,以翊善为讲官。后王府也置翊善讲官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资善堂、翊善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秩第九品,掌诸署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太仆寺分置各牧监,监下辖诸群之官,掌牧养马匹之事,以备军需。初,群设群长一人,群副二人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革群副,后又革群长。
官署名。清末训练近畿陆军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 (1908) 设。掌督率训练新陆军第一、三、五、六镇。置专司训练近畿陆军各镇事宜大臣一人,督办大臣一人,帮办大臣一人并参议官等。下设兵备处、参谋处、
官名。见“司仆寺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清漳署’。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。简称屯田司员外郎。明清工部屯田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 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属初不分曹,随堂官所派。后增至六人,满洲
官署名。元至正二十六年(公元1366年)置,为地方军事指挥机构。驻于孟津县(今河南省孟县南)。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护军参领。亦有额定人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