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公锯
宋朝勇敢、效用兵资级名。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,以授有战功者。
宋朝勇敢、效用兵资级名。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,以授有战功者。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掌一路兵民之事。《宋史·职官七·经略安抚司》:“经略安抚司,经略安抚使一人,以直秘阁以上充,掌一路兵民之事;皆帅其属而所其狱讼,颁其禁令,定其赏罚,稽其钱谷、甲械出纳之名籍而行以法
北魏镇府僚属。《北齐书·神武帝纪》记北魏时神武帝皇考树不事家业。“及神武生而皇妣韩氏殂,养于同产姊婿镇狱队尉景家。”
宋朝太府寺所属机构。掌受纳、出卖石炭。太府寺所属机构。宋置,掌受纳与出售石炭。
官名。唐代宗时始置,为客省副长官。五代沿置。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,不领本职。太祖乾德二年(964)定为视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始为职事官,员二人,从七品,佐客省使掌契丹、高丽国信使见
官名。详“赃罚库”条。
官名。掌养马的小吏。春秋时齐国置。《管子·小问》: “桓公观于厩,问厩吏曰: ‘厩,何事最难。’”1、掌饲养马匹的小官,春秋时齐国置。《管子·小问》:“桓公观于厩,问厩吏曰:‘厩何事最难?’厩吏未对。
官名,汉置,也称逌人使者,掌每年八月巡行各地,宣传政令,并收集歌谣和方言。参看刘歆《与杨雄求方言书》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(1176) 置,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。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中置,蜀、吴及两晋、十六国后赵、前凉、南燕、南朝宋等亦置。常简称牙门。为统兵武职,位在裨将军下、郡守上。依任职地区不同,又有西戎牙门、淮南牙门将、扬州牙门将等名号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太仆为太御。东汉复故。参见“太仆”。官名。王莽改太仆曰太御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详《太仆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