粜籴官
官名。宋置,为运发使所属,掌粜籴米粮事务。
官名。宋置,为运发使所属,掌粜籴米粮事务。
官名。东汉魏晋南北朝为守宫令副贰,北齐、隋、唐为守宫署次官。唐朝正九品下。官名,东汉、魏、晋、南北朝、隋、唐皆置,为守宫令之副,佐令掌御用笔墨纸砚、封泥及尚书财用诸物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旅帅二人,官阶为职同卒长,为旅帅处理文书事务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,分别规定期限,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。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,月终由本所汇奏。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,年终由本所汇题,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、两广烟瘴之地充军
县学官名。北周置,《周书·孝义·张元传》载:“河北芮城人也。县博士杨轨等二百余人上其状,有诏表其门闾。”县博士之秩自三命至五命。县学教职。唐制自京县以下,各县均置经学博士一人,无品,掌教县学生徒。
使职名。唐朝吏部考功司之属,主持中外官考课。
官名。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。唐朝德宗兴元元年(784)始置,位都统之下。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,掌征伐,不赐旌节,事毕即罢。宋朝置“副都统制”,简称副都统,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,亦非常职。辽、金亦有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将领。雍正元年(1723)以“署护军参领”改称,次于护军参领,初制正五品,雍正十二年升为正四品。满洲每旗十人,蒙古每旗四人,共一百一十二人。与护军统领共掌统率护军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本路系将兵正将兼任,提举城寨兵马之事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单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改授、改降、丁忧、候补者归单月选。所谓急选,有在选班中快于他人被选补之意。清朝因之,以属于补班之官员入单月选。后又以除班之满洲期满
官名。南宋置。全称为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。以内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军司公事充任,为军器所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