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旗参领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,协助管旗章京、副章京管理民事,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,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,由台吉中选补;如不得适当之人,则由佐领中选任之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置,协助管旗章京、副章京管理民事,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,一般以五至六佐领以上设一人,由台吉中选补;如不得适当之人,则由佐领中选任之。
官名。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正九品。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 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,六司之一。隋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工 (唐改尚功) 局,掌供御衣服裁缝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
官名。清朝“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”之俗称。官名。清设此官,又称步军统领,全称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。为步军营长官,掌九门门禁管钥,统帅八旗步军五营将弁,以周卫徼循,肃靖京邑。统领下是总兵(正二
官名。唐置,为三都府尹之一,见“三都府尹”。
命妇名号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始置,封朝奉大夫以上官员之妻。元朝用以封七品官员之妻。明、清封五品官员之妻。外命妇名。宋置,本称室人,后改。其地位在恭人之下,安人之上。元制,七品官母妻封宜人。明代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所管事宜。
官名。简称“同平章事”。唐初以尚书令、仆射、中书令、侍中为正宰相,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,入政事堂议政。贞观八年(634)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有“平章事”之名。高宗永淳元年(68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,掌皇太妃宫帐侍应之事。由著帐户充其杂役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,一作春衣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与女酒、女食等视五品。见《北史·后妃传上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“巴牙喇纛额真”之下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 汉译名为“护军参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