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简任

简任

1、官制用语,即选拔任用。《后汉书·申屠刚传》:“刚每辄极谏,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,简任贤保,以成其德。帝并不纳。”

2、辛亥革命以后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,文官的第二等称“简任”。第一等称“特任”,第三等称“荐任”。


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。简任官低于特任,高于荐任与委任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在特任官之下,分文官为九等,第一、第二等为简任官,由大总统就合格人员中简任,简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于国务总理的,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;属于各部或直属于各部总长的,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各部总长商承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简任官由国民政府就合格人员中遴选,如各部次长,各省政府委员属之。简任官因薪俸的不同,又分为八级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包衣营总

    官名。清朝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中掌管分辖包衣营众之长官。雍正十年(1732)设,额设一人,正四品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定为三品虚衔。

  • 德和大夫

    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、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六阶,秩正五品下。元为十五阶之第四阶,正四品。教坊阶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五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四品。

  • 御营都统

    官名。辽朝北面官。皇帝亲征,则设此职总领御林军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御营都统所”。

  • 地方自治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京外董事会、议事会设置、组织事,京外自治局、自治所各事项,自治经费之调查、监督,资政院参议员选举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
  • 中山宫署令丞

    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山宫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掌中山宫宫人簿帐,女工,所属有面豆局丞与宫教博士二人。

  • 理刑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理刑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“外藩”各部刑罚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等佐理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官署

  • 挢虔吏

    矫称上命的贪官污吏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元狩六年诏:“将百姓所安殊路,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?”颜师古注引孟康曰:“虔,固也。矫称上命以货贿用为固。”又引韦昭:“凡称诈为矫,强取为虔。”假托上命的贪官污

  • 北寺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

  • 边营官

    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,分辖十四边营。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,以小中译补放。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营官。员额二十三人,分驻江卡、堆噶尔本

  • 史馆同修撰

    官名。南宋史馆置,以侍从官充任,位在修撰下、检讨上,掌修史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