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战功而入仕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规定因作战有功可授予官爵。《韩非子·定法篇》记其制度说:“商君之法曰, 斩一首者爵一级,欲为官者五十石之官;斩二首者爵二级,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;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仪卫正、仪卫副各一人,后增副一人。司仗六人,后改为典仗。掌王府侍卫仪仗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曾改王府仪仗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明代王府仪卫机构。设仪卫正一人
“著作郎”、“佐著作郎”、“著作佐郎”省称。《晋书·束晢传》:“转佐著作郎”,“迁转博士,著作如故。”夏竦《文庄集》卷一三《议职官》: “号为著作,罔知笔削之事。”分见各条。
参见“司武上大夫”。
翻译官。《文选》南齐王元长(融)《曲水诗序》:“匦牍相寻,鞮译无旷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。秩从六品,统军七十人以上,置百户二员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司”。
周朝天子册封诸侯大臣时颁发的作为瑞信的玉圭。分公、侯、伯三等。《周礼·冬官 ·考工记 ·玉人》:“命圭九寸,谓之桓圭,公守之;命圭七寸,谓之信圭,侯守之; 命圭七寸,谓之躬圭,伯守之。”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
官名。金代中都的行政长官,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。佐官有同知、少尹各一人;所属有总管判官、府判各一人,推官二人;又有知事、都孔目官及知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