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立信都尉

立信都尉
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 (222—229) 初置,为出使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立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:“(孙)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,吊(刘)备丧也。”


官名,三国吴置,为出使之职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权传》:“刘备薨于白帝。”注:“《吴书》曰:权遣立信都尉冯熙聘于蜀,吊备丧也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班翰林

    清制,翰林院侍讲以上的满缺,得由各部郎中升补,不限于翰林院出身者,称为外班翰林。这是因为清初满人翰林出身者不多,不敷补授的缘故。

  • 郡邸狱

    监狱名,属大鸿胪,掌治郡邸及郡国上计之违法者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孝宣皇帝,武帝曾孙……曾孙虽在襁褓,犹坐收系郡邸狱……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,(邴)吉拒闭,使者不得入,曾孙赖吉得全。”注:“师古曰:

  • 河台

    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。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。见“河道总督”条。

  • 东羌猎将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为领兵武职,属东羌校尉。见《晋书·李特载记》。

  • 中书外省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。中书省办公处所之一,设于宫禁之外,尚书、门下官员常议事于此,其后不见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又于中书增设外省,置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、中书舍人、起居

  • 平尚书事

    职衔名义。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,为机密要职。西汉多加予中朝官,位次于领尚书事,可同时加予数人。武帝时以左右曹、诸吏分平尚书奏事。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,加此者极少。三国皆置,蜀位次于录尚书事,吴

  • 司厉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厉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接手官

    官名。金朝设于上林署花木局。掌诸苑园种植花本。章宗泰和元年(1201)罢。

  • 建筑科

    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本部直辖各镇、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,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,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

  • 册立

    清制,立皇后之礼称册立。立皇贵妃、贵妃、亲王、亲王世子等均称册封。参见“册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