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行省
官署名。全称福建等处行中书省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置,治福州。后移至泉州,寻复还旧治。二十八年,改为宣慰司,隶江西行省。次年,复立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7),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,移治泉州。二年,并入江浙行省,立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。顺帝至正十六年(1356),改为福建行中书省,仍治福州。十八年,分省于建宁、泉州。参见“行中书省”。
官署名。全称福建等处行中书省。元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置,治福州。后移至泉州,寻复还旧治。二十八年,改为宣慰司,隶江西行省。次年,复立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7),改称福建平海等处行中书省,移治泉州。二年,并入江浙行省,立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。顺帝至正十六年(1356),改为福建行中书省,仍治福州。十八年,分省于建宁、泉州。参见“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警官名。清末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长官。以七品警官充任,总厅隶民政厅后,改称区长。承分厅的指挥、监督,管理辖区内警察事务,并指挥监督巡官以下从事本区内外勤务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三月二十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印造、发行钞币。宪宗三年 (1253) 始于京兆路立司,印钞以佐经用。七年,罢司。世祖中统元年 (1260),置诸路交钞提举司,隶燕京行中书省管辖,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事。至元三年
官署合称。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,每牧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
官名。简称旗籍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初设满洲二人,蒙古一人;后改设满洲一人,蒙古二人。
见“参军”。官名,也简称“参军”,详“参军”条。
泛指牧师苑官吏,即牧师苑官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辽东郡》:“襄平,有牧师官。”参看“牧师苑官”条。
爵名。太平天国后期翼王新设之世爵。天历戊午八年 (1858),翼王石达开率部出走,新置官爵多种。是爵在“天义”之上,前系一字以资区别,如 “掀天喜”。爵位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新设,北京图书馆藏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,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,设所长一人,副所长二人,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始置,员二人,正六品,掌检举催促行移稽留之事。一员检正吏、礼、兵房,一员检正户、刑、工房。四年罢。绍兴二年(1132)复置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