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俗司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礼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;五、褒扬节义,整饬风俗;六、保存古迹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次年礼俗司撤销,并其职于民治司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复置礼俗司于内政部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置第一至第三科,设科长、科员以办理事务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礼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;五、褒扬节义,整饬风俗;六、保存古迹。司的主官为司长,下设佥事、主事。次年礼俗司撤销,并其职于民治司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复置礼俗司于内政部,以司长为主官,司内分置第一至第三科,设科长、科员以办理事务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酒正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。掌制酒的政令及其方法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酒正中士二人,正二命;酒正下士四人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拜诸葛恪为此,领丹阳太守,以招抚山越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。孙权拜诸葛恪为抚越将军,掌招抚山越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诸葛恪传》:“权拜恪抚越将军,领丹楊太守。”
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逻所的主将,负责辖区的巡逻、侦候,下设逻将。见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、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和三年》。
官名。北魏于缘边诸镇置,镇的副长官,佐镇都大将掌镇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,二十等爵第十四级。秦汉沿置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 “更,言主领更卒,部其役使也。”汉成帝时吏民有入谷物助官府赈赡贫民在百万以上者,加赐爵右更,欲为吏补三百石。参见“二十等爵”
官名。汉末州牧始仿将军府置,冀州牧韩馥以耿武为长史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绍传》。东晋至南北朝,州的佐属有军府佐属与州佐属两系,长史为军府佐属的上纲,别驾为州吏的上佐。北周时两系佐属已趋于混合,长史与别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直学士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直学士”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。属牌印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