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开封府事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主持开封府政务。《五代史·王朴传》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,知开封府事。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主持开封府政务。《五代史·王朴传》记王朴迁左谏议大夫,知开封府事。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秘书省属官,参预修撰国史。陈沿置。见《陈书·傅縡传》。
监狱名。梁武帝天监五年(公元506年)号廷尉狱为北狱。陈制同梁。参见“廷尉狱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中书省客省使二人,掌直省舍人、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,一人兼通事,一人不兼。大德元年增置员额为使四人,秩正五品;副使二人,秩正六品。
官名。晋朝王国置。南朝宋、梁,北朝齐皆置。梁由王国自选补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,见该条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办理府内总务,职官设置不详。
官名。初为宫中侍奉之名目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为殿内省六局长官,各二人,正五品。唐朝改殿内省为殿中省,各局沿置,正五品下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曾改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五代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神乐所之主官。乾隆八年(1743)改神乐观知观设,一人,正八品。掌所事。十九年(1754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