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宗正寺丞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,宗正寺卿、少卿、丞皆为寄禄官,不领本职,别置判宗正寺事,若判寺事缺,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,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,司皇族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丞复为职事官,实领本职,知丞事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宗正寺卿、少卿、丞皆为寄禄官,不领本职,别置判宗正寺事,若判寺事缺,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,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,司皇族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丞复为职事官,实领本职,知丞事遂罢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掌县廷警卫,禁盗贼,隶属于县功曹。此职见于《碑》、《传》者甚多,如渭城游徼见《汉书·胡建传》,郏县游徼见《后汉书·臧官传》。其见于碑刻者均冠“门下”为称,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等。
官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见“正谏大夫”。
金制,太医院所属有正奉上太医、副奉上太医、长行太医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太医院》。伎术官名。金于太医院置正、副奉上太医,及长行太医,掌医疗之事,十科员额共五十人。
东汉开国时的二十八位有功将军。《后汉书·朱景王杜马刘傅坚马列传·论》:“论曰:中兴二十八将,前世以为上应二十八宿……永平中,显宗追感前世功臣,乃图画二十八将于南宫云台。”其名次为邓禹、吴汉、贾復、耿弇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,本为汉代察举科目。神龙三年(公元707年)诏举,苏晋等五人及第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新莽末年社会动乱,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,故临时设置养澹官,名为禀给之。
指用谷物买官、拜爵、赎罪的一种制度。亦称纳粟、输粟。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。入汉因之。文帝时规定,入六百石爵上造,四千石为五大夫,万二千石为大庶长。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,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,或
使职名。匦即匣。武则天垂拱二年(686)铸四铜柜(匦)列于朝堂: 青匦在东,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; 丹匦在南,论时政得失者投之; 白匦在西,陈仰屈者投之; 黑匦在北,告天文、秘谋者投之。置使署理四方投
清朝都察院御史之别称。都御史的别称。见清梁章钜《称谓录十四·都御史古称》。参看“都御史”、“都察院”条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负责边境侦察敌情的小吏。《韩非子·说林上》: “子胥出走,边候得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