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火药局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制造火药事项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制造火药事项。
官名,秦置,掌防御,主高垒。秦筑高垒以监视晋国,其故垒在左冯翊,为秦之内史。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右内史,大初元年更名左冯翊,其属官有云垒长、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明帝时,司马懿镇关中,罢左冯翊羌阳县,於其地置此,管理自武都徙来的降氐。西晋惠帝元康(291—299)初罢。十六国汉、后赵、前秦、后秦、西凉复置。北魏初沿之,后罢,复置县。官名,三国魏明帝
官名。三国魏分尚方令置,七品; 西晋沿置,东晋复并一尚方令; 皆隶少府。南朝梁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。隋朝因置,改名内尚方令,隶少府监。唐朝复名中尚方令,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除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统称。南宋榷货务都茶场、杂买务杂卖场、文思院、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。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、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安徽司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安徽刑名,兼办镶红旗、宣武门文移。设郎中,满、汉各一人; 员外郎,满、汉各一人; 主事,满、汉各一人; 经承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刑部置,分属都官司,掌配隶人名籍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并入举叙案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沿置。由都官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清制,翰林院五经博士秩正八品,员额二十六人,由圣贤后裔世袭。孔氏南、北宗各一人,北宗以衍圣公次子承袭,掌奉中庸书院,南宗以衢州圣裔承袭,掌奉衙州孔子届祀。周公后裔东野氏, 贤裔颜氏、曾氏、孟氏、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设功曹史,陈沿置。北齐王府亦置此职。参见“王府功曹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协助太子备身正都督统领太子备身五职等,负责东宫侍卫。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