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司互察
宋制,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,发运监司按察奏,发运监司互相察觉;其经略、按抚、发运监司属官, 听逐互行按举。诸所部官有犯,监司、郡守依法按治,不得倚阁俸给, 仍许诸司互察。”
宋制,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,发运监司按察奏,发运监司互相察觉;其经略、按抚、发运监司属官, 听逐互行按举。诸所部官有犯,监司、郡守依法按治,不得倚阁俸给, 仍许诸司互察。”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为太史局次官,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尉迟惇曾任之。一说属夏官府。正四命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《三国志·刘繇传》:“(孙)权为骠骑将军,辟(刘基)东曹掾,拜辅义校尉、建忠中郎将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帅军征伐,位次将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刘基传》
官名。又称“御戎”。春秋晋置。掌驾驭兵车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,使为戎御。”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行军都部署司副长官。亦临时委任,收兵卸职,仍回本任官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守陵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翰林待诏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),改为翰林学士。官名。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,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,协助集贤院
宋朝学校名。仁宗庆历四年 (1044) ,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,支给食钱。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为三舍第二等,名额如旧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为三百人。哲宗元符二年 (1099)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左虞候率为太子左清道卫,置为长官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左虞候率,玄宗开元(713—741) 初改定为左清道率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上,掌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