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兑
清代漕运有监兑官,每省委派府佐担任,负责监察,凡米色好坏、兑运的延滞,及运军水手盗卖漕米、渗水和沙、私带客货,以及强横生事等,责令监兑官严行禁戢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户部漕运》。
清代漕运有监兑官,每省委派府佐担任,负责监察,凡米色好坏、兑运的延滞,及运军水手盗卖漕米、渗水和沙、私带客货,以及强横生事等,责令监兑官严行禁戢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户部漕运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税收机构之一。太祖建隆元年(960) 置,掌抽算汴河、惠民河商贩苇箔、芦席、蒲蔺席,以给内外之用。设监官二员,以京朝官、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朝廷执法官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 “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: ‘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,马蹄践溜者,廷理斩其辀,戮其御。,”官名。楚置,掌茅门之法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·说三》:“荆庄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仓部次官,协助仓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城令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“巴牙喇纛额真”之下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 汉译名为“护军参领”。
秦汉至明清的监察与谏官制度。秦汉以后以御史台掌监察,其对象是内外百官,但是皇帝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代表,不能对其实行监察,为使皇帝言行不致破坏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,就用设谏官的办法以规正其言行。谏诤可以看
官名。北齐置,为将作寺的副长官。见“将作寺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朝中官员的加官,无具体职掌,八命。详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秩八命。参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以前任执政为之,掌出入侍从,以备顾问。神宋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,属侍从贴职。官名。宋置,景德二年,真宗特置此官,以示对被封人的恩宠,位在翰林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长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称为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,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统领。左、右翼各一员,正二品。分掌左、右翼前锋之政令,统辖所部备警跸寄卫。官名。清代有前锋营,其长官称前锋统
①周朝称拥有封土的各级统治者。《诗经·小雅·小乐》: “宜君宜王。”《仪礼·丧服》: “君,至尊也。”郑玄注: “天子,诸侯及卿、大夫有地者皆曰君。”②战国时期对有采邑的公卿大夫的尊称,如“商君”、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