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百吏

百吏

群吏,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。”


1、泛指胥吏(小官)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俊乂在官,百吏肃谨。”

2、泛指百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、百吏、庶民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枢密院判官

    官名。简称院判,属枢密院。金朝末年曾置。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置一人,后增为二员,正五品。

  • 香河等处巡检司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
  • 并省录尚书事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。《北齐书·高祖十一王传》: “自孝昭、武成时,车驾还邺,常令(高)湝镇晋阳,总并省事,历司徒、太尉、并省录尚书事。”其职掌与“录尚书事”略同。

  • 投供处

   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置,掌理双单月候选人员投递互结供状,稽察选卷,并请旨缺分及应补人员随时知照军机处,每月出投供堂报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本处成立前其职任本为开设科所

  • 二五百主

    武官名。战国秦置。辖两个五百主,兵千人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二五百主,将之主,短兵百。”

  • 甬官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管徭役。《商君书·垦令》:“令有甬官食概。”高亨注:“甬官,掌管徭役的官。”

  • 府通判

    官名。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,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,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。辽金元诸府无通判,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。明清复于府置通判,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。参见“通判”。

  • 训导主任

    高等学校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,由教授或教员兼任,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,主持训导事宜。

  • 量移

    官制术语。唐、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,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,称量移。白居易《贬江州司马自题》:“一旦失恩先左迁,三年随例未量移。”宋制,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,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,称为量移

  • 修内司大使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修内司的主官,见“修内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