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京外奏咨减等、盗犯定地、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,并复核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西、山东、察哈尔右翼、绥远城、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五人
南朝时州主簿名目之一。《梁书·文学·庾于陵传》记于陵“清警博学有才思。齐随王子隆为荆州,召为主簿,……子隆代还,又以为送故主簿。”参见“郡送故主簿”。
吏员名。清置,见“珍羞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名。宋朝有提举编修玉牒所,以宰相兼任。南宋高宗绍兴 (1131—1162) 末年,命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沈该兼任,避其曾祖名讳,改称提领。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师帅四人,官阶为职同两司马,掌侍应杂务。
即绿绶,汉朝二千石官级的官吏佩银印绿绶。《后汉书·董宣传》:“宣帝伤之,曰:‘董宣廉洁,死乃知之!‘以宣为二千石,赐艾绶,葬以大夫礼。”《汉官仪》:“二千石以上,银印绿绶,亦曰艾绶。”
吏员名。宋于三司、马步军司及诸州均置,掌接引传达。
祠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八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八品下。
官名。西汉设置,为詹事的属官。《汉书·戾太子传》:“发中厩车。”颜师古注:“中厩,皇后车马所在也。”中厩令当是宫中训养马匹之官,或用中人或用士人。成帝鸿嘉三年(公元前18年)并归大长秋。东汉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