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师爷”。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。
见“太府丞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府寺有丞,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少卿。隋唐宋沿置。见“太府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史馆修撰”。
官名。见“织室令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齐王曹芳时为郭太后宫属官,由宦官充任。见《三国志·夏侯玄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永宁宫诸事。永宁署,即永宁宫之官署,其长官称令。齐王芳即帝位时,称郭太后为永宁宫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
官名,辽置。内侍省官员。职掌不详。内官名。辽置,见“左承宣使”。
参见“右士郎”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八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七品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之职官。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,至明朝始分左、右,分别隶大理寺左、右二寺,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。明朝左、右评事各设四人,清朝减为各一人,均为正七品。官名,即“左平”,汉宣帝
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,掌招待宾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