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国典卫
官名。隋于诸王国置典卫,唐沿置于亲王国,员额八人,掌守卫、陪从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国置典卫,唐沿置于亲王国,员额八人,掌守卫、陪从。
西汉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汉置,为十四级中的最低一级之一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无涓、共和、娱灵、保林、良使、夜者皆视百石。”注曰:“涓,洁也,无涓,言无所不洁也。”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注说:婕
官名。即勋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,隶鹰扬府,唐朝复名勋卫。
官名。北齐为郡、镇属官。隋朝州置。唐朝都督府、三都、州、县皆置一至二员,掌仓储出纳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.属尚寝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舆、典舆之佐,协掌舆辇伞扇之事。宋、金沿唐制,为尚寝属佐,明为尚寝局下,员二人,正八品。明永乐(1403—1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 置,为正八品下武散官。宋初沿置,正八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唯蕃官蕃兵仍授,余者皆罢。官名,唐代武散官正八品下授宣节副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官署名。亦简称“骑曹”。① 尚书台、省置。详见“骑兵郎”。② 诸公、将军府置。详见“骑兵参军”、“骑兵省”。官署名,三国魏明帝始置,属尚书台(省),掌骑兵事务,由尚书郎掌管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:“(魏明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
应征出仕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舜三十征庸”。孔安国传:“言其始见试用。”
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长春苑属清河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清河监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枢密院副承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