狱司
泛指掌刑狱之官。《柴书·朱异传》: “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,比廷尉。”
泛指掌刑狱之官。《柴书·朱异传》: “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,比廷尉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京坊局”。
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属官,置二员,视正八品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左右中牧官都尉三人,第六品,隶属于太仆,主管边郡苑马。属官有司马各一人,晋改称左右中典牧都尉。
官名,掌护从,居则宿卫,守护门户,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《后汉书·刘玄传》:“遣中黄门从官奉迎迁都。”
官署名。唐朝藩镇皆置邸于京师,以大将领之,称为上都留后院。代宗大历十二年 (777)改为上都进奏院,简称留邸、进奏务。以进奏官主其事,掌传送文书。五代时,州郡不隶藩镇者,自于京师置邸。宋初沿旧制,诸州
官名。① 周朝始置,又称宗人,礼官之长,卿爵。掌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宗伯九之,王则大徇。”韦昭注: “宗伯,卿官,掌相王之大礼。若王不与祭则摄位。”《大戴礼记·盛德》: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太史局,负责以浑仪昼夜测验辰象,置学生,分番祗应。官署名。宋代置,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。掌浑仪台昼夜测验星象之事。南宋隶属于秘书省。
官署名。辽朝和金朝初期均置。辽为南面官,掌钱币铸造等事。金太祖天辅七年 (1123) 以平州为南京,以钱帛司为三司。太宗天会九年 (1131)又置于黄龙府,设都管勾等官。官署名。辽于长春路、辽西路、平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光禄寺,掌供奉果品及茶酒等物,以备游幸、饮宴之用,兼掌翰林院事。设勾当官四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及内侍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此司,属光禄寺,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光禄寺》。
女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女正职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