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置,掌拘辖诸军剩员,以供宣借役使。初以提点仓草场官勾当,后命步军司兼领。哲宗元符元年(1098),置为步军司差使剩员所,以文臣升朝官二人管勾,隶兵部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由管领织染缎匹匠人总管府升立,隶徽政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改隶储庆使司。三年,隶宫相都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辖织
见“盐课提举司提举”。
乐官名。管理宫廷舞蹈演员。《宋书·乐一》: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(436),“司徒彭城王义康于东府正令,依旧给伎、总章工冯大列:‘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,其舞伎三十六人’”参见“总章监”。
官名。北魏管理包括京都平城在内的代郡事务的最高长官。太武帝延和元年(432)改称万年尹,后复旧。设丞为次官,属官有功曹、主簿、通事及诸曹掾史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三品上。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,
官制用语。官员犯重罪,皇帝下诏置狱,派专官审讯,称为诏狱。奉诏囚禁、审理犯人的机关,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降侯周勃有罪,逮诣廷尉诏狱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:“宣帝地节三年初
官名。宋始置,属史馆。掌点校书籍。《文献通考·职官五》说:宋代“史馆又有校勘、检阅、校正、编校等官,或以布衣之该洽者为之。”金属国史院,元属翰林兼国史院,明属翰林院,清则置于文渊阁。
官名,汉置,为诸从事之一,分部主管郡国事务,类似大郡之督邮,分东西南北中五部,督察所属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林传》:“在官一期,寇窃寝息。”注:“《魏名臣奏》载安定太守孟达荐雄曰……时涿郡太守王雄为西部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延聘精通教育之士定期演讲,内容以教育原理及教育行政为主。学部人员均按时听讲。置庶务员、编辑员各一人,由学部司员兼理。清末学部所属机构。聘请教育专
即“都官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