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以节杖。汉朝指大臣临时持节出巡。三国魏、蜀、吴沿袭此制,然非临时性,无论在外掌军、在朝秉政,权臣均得假节,实际已成为一种象征地位的政治待遇。至晋朝,地方性军事长官分为都督、监(军)、督 (军) 三等
吏名。宋朝宗正寺、大理寺置,位在胥长下、胥佐上。吏员名。宋置于各寺监,承长官之命,掌办本衙署事务。其地位在胥长之下,胥佐之上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卫率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与地方有关连的一切事项的处理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时齐置。主农业生产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相高下,视肥, 观地宜, 明治期前后,农夫以时均修焉; 使五谷桑麻,皆安其处,申田之事也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行军官。辽各路兵马皆设司管辖,有征伐,则临时调遣,由朝廷派大员指挥,称都统或行军都统,设衙则称行军都统所。都统下设副都统、都监、监军、监战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行军都统、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分设于各州,统领马军。设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元年 (998)置,后隶群牧司,掌诸州所市马匹,估值验记,分给诸马监牧养。设勾当官一人,以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充任。仁宗嘉祐三年 (1058) 废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设参军处,直属国民政府,设参军长和参军,由陆海军将官担任。参军处下设典礼局和总务局;典礼局负责阅兵、出兵、国庆和一切大典与接待外宾等;总务局负责国府警卫、军事报告、命令传达和举行纪念
见“内放”。授任地方官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公府通调,令得外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