漕仓司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各省漕粮漕折漕项等奏销,考成春秋拨册及临时蠲缓等款,稽核京外各仓积储支放等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,掌各省漕务,稽核京师与外地各仓存储、支放及各省兵米谷数,并筹备赈抚等事务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司内置筹赈科、京仓科、外仓科、南漕科、北漕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司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各省漕粮漕折漕项等奏销,考成春秋拨册及临时蠲缓等款,稽核京外各仓积储支放等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,掌各省漕务,稽核京师与外地各仓存储、支放及各省兵米谷数,并筹备赈抚等事务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司内置筹赈科、京仓科、外仓科、南漕科、北漕科、庶务科,以分理司务。
官名。西汉置之,属大司农,《汉书·昭帝纪》: “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,以告大司农敞。”或以为主假民公田之租入。官名,汉置,为大司农属官,掌垦田种稻。《汉书·杨敞传》:“元凤中,稻田使者燕仓知上官杰等反
九条的内容为: “一曰决狱科罪,皆准律文;二曰母族绝服外者,听婚;三曰以杖决罚,悉令依法;四曰郡县当境贼盗不获者,并仰录奏;五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,表其门闾,才堪任用者,即宜申荐:六曰或昔经驱使,名位未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神龙二年(公元706年)诏举,冯万石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。即太祝令。
官名。隋初为尚乘局的主官,炀帝时改称奉御。宋复为尚乘局的主官,位在奉御上,见“尚乘局”。
官名。左翼、右翼各为户部所属京城税关之一,各设监督一人以为主官,由内务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任。所属各有经承三人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六月任命徐树铮任此职。依照同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《西北筹边使官制》规定,其职任为筹办西北各地方的交通、垦牧、林矿、硝盐、商业、教育、兵卫等事务,并节制、指挥
即“奉天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西晋分外兵郎置,为尚书省右外兵曹长官通称,亦称郎中,六品。属五兵尚书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外兵郎”。北魏复置,属七兵尚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