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惕隐”。
官名。唐朝为起居郎、起居舍人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起居郎为左螭,舍人为右螭,又并为修注”。宋朝为修起居注、起居郎、起居舍人等官省称。
官名。西藏设有此官,掌管仓储出纳,为商上办事之官,官秩四品。“仓储巴”为藏语译者,也译作“商卓特巴”。见《清会典·商上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壶涿氏下士一人,掌治水虫。北周仿此职置弭妖中士,正二命;弭妖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饮食烹调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八年》: “公膳日汉鸡,饔人窃更之以鹜。”杨伯峻注: “饔人,主割烹之事者”。《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及季姒与饔人檀通”。杜预注: “饔人,食官”。官名。周
官名合称。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副贰,每卫二人,从三品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,为武臣之馆阁职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、由蒙古侍卫总管府改立,掌编入卫军的蒙古军士。成宗大德七年(1303),分为左、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弹劾制度之一。凡台、谏官向朝廷上奏疏检举官员过失,皆称按劾。参见“弹奏”。
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。官署名。宋置,为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的简称,掌经画邦计,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税务管理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全国税务事宜。置督办税务大臣一人,会办大臣一人,提调一人。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四股及收发处,分理海关、常关及庶务。官署名。中国的关税权原掌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