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院副院长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官名,汉置,为少府属官,共四人,掌符玺。旧二人在中,主玺及虎符、竹符之半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符节令》。官名。东汉符节令所属,员额二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 “主玺及虎符之半者。”详见“符节台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许褚传》:“文帝践阼,进封万岁亭侯,迁武卫将军,都督中军宿卫禁兵。”权任很重。曹爽由此拜大将军,受明帝遗诏辅命。三国吴置,权任亦重。西晋武帝泰始三年(267)罢,惠帝永康(3
即今之法庭。唐李白《赠从弟宣州长史昭》:“讼庭垂桃李,宾馆罗轩盖。”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学官名。金始置府学教授,元沿置于散府,秩从九品。明清亦置,明制秩从九品,清制秩正七品,掌府学生徒训迪之事。参见“教授”。
仓部郎中、仓部员外郎通称。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侯。见“六爵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门下省置,设典御、丞各二人,总知御药事,下设侍御师、尚药监各四人。隋初因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隶殿内省。唐朝隶殿中省,置奉御二人,正五品下; 直长二人,正七品上;侍御医四人,从六品
官名。北齐置。领左右府长官,位在领左右将军之上,品阶不详。隋初分置左、右,各一员,为左、右领左右府长官,正三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参见“领左右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