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平屯田总管府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设。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(今河北滦县南)屯田事。隶大司农司。秩从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昌国、济民、丰赡三署,各置署令、署丞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北京采木者三千人,屯田于永平路马城(今河北滦县南),始建本府,隶大司农司,秩从三品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知事各一人,司吏四人。下辖昌国、济民、丰赡三署,均置署令、署丞、直长各一人,吏目、吏各二人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设。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(今河北滦县南)屯田事。隶大司农司。秩从三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昌国、济民、丰赡三署,各置署令、署丞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北京采木者三千人,屯田于永平路马城(今河北滦县南),始建本府,隶大司农司,秩从三品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知事各一人,司吏四人。下辖昌国、济民、丰赡三署,均置署令、署丞、直长各一人,吏目、吏各二人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,设令、丞。领右龙局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崇政院副使置,为枢密院副长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。南宋复置,正二品。辽北、南枢密院皆置,位知枢密院事之下。金朝从二
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。凡京朝官、选人等愿考刑法者,由两制,刑部、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,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,试断案、刑名、《刑统》大义等各若干道,称刑法试。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、刑部法
见“夔州路行省”。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,掌文书簿籍之事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记张敞为京兆尹时“使主簿持教告(絮)舜……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仆寺,设令、丞为长贰,又领车舆局丞。隋、唐沿置,唐亦以令、丞为长贰,下设典乘、牧长、翼驭、驾士、兽医等,掌东宫车马、闲厩、牧畜事,凡群牧隶东宫者,皆受其职事。
女官名,也是皇帝的妃子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至武帝制倢伃、娙娥、傛华、充依,各有爵位……倢伃视上卿,比列侯。”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宣许皇后》:“曾孙立为帝,平君为倢伃……大臣知指,白立许倢伃为皇后。”
官名,掌管乐人奏乐。秦朝和汉朝奉常的属官有太乐令、丞,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太予乐令,掌伎乐人,凡国家祭祀时掌管奏乐。魏晋复称太乐令,齐、梁、陈因之。北魏置太乐博士,北齐曰太乐令丞。其后,历代多设此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。顺帝至元六年(1340),改原属太禧宗禋院之会福、崇祥、隆禧、寿福四总管府及隆祥使司为规运提点所,又增设万宁提点所,均隶宣政院。
官名统称。北宋前期,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、秘阁置直馆、直院、直阁、修撰、检讨、校理、校勘等职,通称馆职。一般由文学之士考选授职。掌整理图籍,备顾问应对。通常以一至二年为一任,多数馆职任满后许带职外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