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
清朝军机处术语。凡臣工奏折,除留中外,均交军机处抄录副本。各折抄毕,由各章京持正、副二本互校,并于副本折面注明系某人奏某事,并标明朱批日月和交不交字样,称“开面”。
天子、诸侯、文官、武将的宿卫侍从官或得力属下的俗称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王温舒》:“稍迁至广平都尉,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。”又《酷吏传·尹赏》:“令立功以自赎,尽力有效者,因亲用之为爪牙,追捕甚精,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韩擒传》:“周武帝时,(韩僧寿)为侍伯中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掌禁兵之官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韩擒虎传》:弟僧寿,周武帝时为“侍伯中旅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文选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明、清置文选清吏司,属吏部,简称文选司。详见“文选清吏司”条。唐、宋文选属吏部,但未置司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吏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、
昭文馆大学士简称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通仕郎置,为选人阶官,从八品。文散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通仕郎为从政郎, 秩从八品。参见“通仕郎。”
官署合称。① 尚书诸曹合称。东汉光武帝于尚书台分置六曹,以三公曹掌年终考课诸州郡事,吏部曹掌选举祠祀事,民曹掌缮修功作及盐池园苑事,客曹掌护驾及羌胡朝贺事,二千石曹掌辞讼事,中都官曹掌水火盗贼事。西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