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曹掾属
官名。见“公府水曹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水曹”。
即“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”。
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注:“众,谓群臣也。”
官名。①南北朝置,为军的主将,其下设有军副。所统兵力无定员,自数百人至万人以上不等。除统率步兵的军主外,还有马军主,水军主; 因任务不同又有帐内军主、游荡军主、伐蛮军主、前军军主、山陵
官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右尚方丞置,为右尚署次官,四员,初为正九品下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升从八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。北齐沿置,为长秋寺次官,位在卿下,员一人,以宦官充任。掌诸宫阁,并领中黄门、掖庭、奚官等署。四品。官名。北魏、北齐皆置,正三品
官名。西晋末为南安羌人酋长姚弋仲自称。十六国前秦置为官。灭前凉后,以梁熙为持节、西中郎将、凉州刺史领此,镇姑臧。
官名,东汉末置,掌征战镇守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文帝纪》:“孙权破刘备于夷陵……八月,蜀大将黄权率众降。”注:“《魏书》曰:拜权为侍中镇南将军,封列侯。”
汉朝举荐科目。被举荐任用者,掌纠正审判之弊端错案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(元始二年)冬,中二千石举治狱平,岁一人。”注:“李奇曰:吏治狱平端也。”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置,驻塔尔巴哈台(今塔城),掌塔尔巴哈台的军政。其后又置领队大臣一人,掌额鲁特部落游牧之事。属官有印房章京,管理粮饷司员及笔帖式等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置,为效用十资第七资,月给钱四千五百,米一石六斗八升,春冬衣绢五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