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部吏上士、中士
官名。见“民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民部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。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卫生医药事宜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即银字圆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晋、南朝宋时为大鸿胪的别称。梁、陈由大鸿胪改名,有丞,掌朝会时赞导礼仪。梁九班,陈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齐置为鸿胪寺长官,三品。历朝沿置,亦称“鸿胪寺卿”。隋初正三品,炀帝改从三品,唐因之。唐高宗、
见“大名府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河南府尹”。
官名。南朝外殿中监属官,见《南齐书·高帝纪》 。
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董贤传》。
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。
①秦以前为收藏文书、财物之处,后泛指官署,凡百官所居皆称府。汉朝沿称,如三公府、郡府。②官吏名。隋、唐、五代于中央诸寺、监、诸卫、东宫诸寺、王府、公主邑司、地方府州、镇戍关津等皆置,无一定职掌,盖为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