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盘
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比部(郎)为比盘,又曰昆脚皆头”。
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比部(郎)为比盘,又曰昆脚皆头”。
官名。清朝神机营之长官。咸丰十一年(1861)置,无定员,由王、公、领侍卫内大臣、都统、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协助掌印管理大臣掌神机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西晋置诸冶令,并属卫尉。东晋、南朝宋、齐唯置东、南冶令,梁、陈改置东、西冶令,皆隶少府。有丞。东冶尤重,掌鼓铸锻冶,领工徒。梁一班。隋省并“掌冶令”。官名。见“诸冶令”。
官名。西藏有此官,负责协助达赖办理全藏行政事务,凡噶厦议决案件,必须经其审定,然后呈请达赖裁决施行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清朝雍正(1723—1735)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。凡皇帝上谕中属于一般例行政务可以公开的,均交内阁传抄执行,称为“明发”。凡以此下发之谕旨,首书“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”或“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
①爵名。周朝五等爵之第五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复五等爵,定诸男地方三十五里,邑四百户,位一品。晋朝始对立国建官食封邑之男爵加“
参见“蓝翎侍卫”。
天子建都之地称京畿。即首都所在地及其行政官署所管辖地区。政区名。京指京城,畿指京城附近的地方,如汉代的“三辅”、唐代的“四辅”,合指京城及其附近地方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注引《诸葛亮集》:“曩者汉
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四日公布的《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,编审民、刑事案件的检定、检验,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。
官名。北齐置细作署,掌精美器玩的造作。属太府寺,设令及丞为正副主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