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试详定官
官名。宋置, 见“殿试详定所”。
官名。宋置, 见“殿试详定所”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本部直辖各镇、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,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,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
吏名,汉置,为县令(长)的佐吏,掌巡查盗贼事。本为外部吏,加“门下”二字,则为内部吏,出则带剑导从,居则徼循查禁盗贼。汉朝自公卿以下至郡,皆置督盗贼,县不置督盗贼而置门下游徼,两官名称不同,而职掌一样
指当仕路,居要职掌握政权和掌握政权者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夫子当路于齐,管仲、晏子之功可复许乎?”后世多沿用。
州市令的属员。唐制上、中、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,无品,属于外职掌,佐市令分行检察。
官名。金置,为诸乣详稳的副职,秩从八品,员额一人,参见“诸乣详稳”。
官名。汉代三辅各设铁官长、丞,掌铁冶之事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所记,在京兆所属的郑县,左冯翊所属的夏阳县,右扶风所属雍、漆二县,均驻有铁官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仿唐制置亲卫、勋卫、翊卫等三卫官,以三卫郎 (后改三卫侍郎)一人为长官,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,其下分置三卫博士、三卫主簿,亲卫、勋卫、翊卫郎及中郎。皆以贤德、勋戚
①周朝宗法制度嫡长子为大宗,余子为小宗。《陈述簋铭》:“陈氏裔子孙逆,作为皇祖大宗。”② 官名。同“太宗”。一说殷时已设,即《周礼·春官》的宗伯。西周春秋沿置。掌宗庙祭祀礼仪的长官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置,分属度支司,掌赏赐衣物钱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