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前司狱
监狱名。宋置,由殿前司主管,拘禁殿前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监狱名。宋置,由殿前司主管,拘禁殿前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监狱名。汉始置,《汉书·尹赏传》载:“赏以三辅高第选守长安令,得一切便宜从事。赏至,修治长安狱,穿地方深各数丈,致令辟(令辟即砖瓦)为郭,以大石覆其口,名曰虎穴。”汉代县廷置有狱司空,即是管理县狱之吏
官名。又称“伞房掌盖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初设时称“掌伞总领”,二人,康熙三十三年(1694)增为三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正六品。掌伞房事。凡皇帝御殿或祭祀行礼,则负责张
官署名。由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由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改名。属内八道监司之一,隶御史台。治大宁。顺帝至正二十二年(1362),迁于惠州(大宁路南)。设使二员(正三品)、副使二员 (正四品)、佥
见“集注”。
官名,周代有土方氏,掌土圭之法。详见“土方氏”条。见《周礼·夏官·土方氏》。
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初期置,属“临时稽勋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毳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置,属“护军营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后复置。官名。宋、金设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泛指低级官吏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四辅公卿大夫士,下至舆僚,凡十五等。僚禄一岁六十六斛,稍以差增,上至四辅而为万石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