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殿中监

殿中监
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七品,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,领禁兵。《三国志·卫臻传》: “及殿中监擅收兰台令史,臻奏案之。”两晋及十六国后凉皆领禁兵,掌殿中宿卫,管理皇帝生活事务,亦代宣诏旨,地位虽低,颇有权势。南朝沿置,南齐分内、外殿中监,隶尚书省,梁、陈称殿中内、外监,皆为流外官职,资品甚低。北魏亦为禁卫武职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。北齐员四人,置于门下省殿中局,驾前奏引等事,其职司已异。隋朝改名殿内监,唐朝复称殿中监,员一人,从三品,为殿中省长官,管理皇帝衣食住行等生活事务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中御大监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期为三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罢; 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为殿中省长官。辽朝亦置,为南面官,殿中司长官。


官名。魏始设此官,掌殿中张设监护之事,领禁兵,七品。历代相沿,名称有异。南齐有内外殿中监各八人,梁、陈两代沿袭。北魏设殿中监,北齐设殿中局,隋朝改称殿内局,隋炀帝大业三年又改殿内局为殿内省,以监为长官,少监为副;掌诸供奉,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。唐改称殿中省,职制与隋同。辽殿中司置殿中监,掌供奉、礼仪等。清朝的内务府,其职掌与此类似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八·殿中监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殿中省》、《辽史·礼志五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殿试

    选举制度。科举考试名。又称御试、廷试,亲试。唐武则天曾策问贡士于洛城殿,为殿前试士之始。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),从下第举人徐士廉所请,创立殿试制度,为科举最高一级考试礼部试后再由皇帝亲临覆试。内出试

  • 公府典兵曹

    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典兵曹,主兵事,设典兵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
  • 宣德太仆

    官名。南齐置,为郁林王文安太后三卿之一,掌宣德宫车马,职比太仆。官名。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:“郁林王立,文安太后即尊号,以宫名置之。”为太后三卿之一,掌太后舆马。

  • 火药局

    即“管理火药局”。

  • 容台

    ① 礼部之别称。② 太常寺之别称。官署名,殷置。原为礼容之台,后礼署称容台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周武王遂斩纣头……封比干之墓,表商容之闾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郑玄云:商家典乐之官,知礼容,所以礼署称容台。

  • 城门千总

    即“门千总”。

  • 治书侍御史

    官名。亦称治书御史,简称御史、侍御。或说西汉宣帝时令侍御史二人治书(管理图籍文书),遂有其名。东汉为御史台属官,置二员,秩六百石。职掌依据法律审理疑狱,与符节郎共平廷尉秦事,选御史考试高第、明习法律者

  • 官名。相传夏朝始置。周朝沿置,掌乐,通晓历、数、天、道。《尚书·夏书·胤征》: “乃季秋月朔,辰弗集于房,瞽奏鼓”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瞽献曲。”乐官。古代多以瞽人担任乐官,故称乐官为瞽。《周礼·春

  • 县正

    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位次遂大夫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地官·县正》: “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,以颁田里,以分职事。掌其治讼,趋其稼事而赏罚之。”② 隋朝郡县属员。郡置县正,县置正,大兴、长安县正

  • 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检察长

    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正五品。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,监督所属各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