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兵团本部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,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。主官有团长(上、中校)一人,下设团副(中、少校) 二人, 副官(上、中尉)一人,旗官(中、少尉)一人, 军士六人, 军官相当官十人,军士相当者十八人。共计有官十五人,军士二十四人,总计三十九人,并备有马七匹。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,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。主官有团长(上、中校)一人,下设团副(中、少校) 二人, 副官(上、中尉)一人,旗官(中、少尉)一人, 军士六人, 军官相当官十人,军士相当者十八人。共计有官十五人,军士二十四人,总计三十九人,并备有马七匹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”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额设四员,正五品,视郎中,位左、右参议之下。佐参议掌本部法令章制之起草核审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以散骑常侍一人为学士者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户部左曹,掌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以及索取妻男之讼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衔枚氏下士二人,掌理禁止内外朝高声喧哗;国家有大祭祀,下令停止喧哗;军旅田役令衔枚,不得言语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衔枚中士,正二命;衔枚下士,正一枚。属夏官府大驭中大夫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司讼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司讼局丞,所掌未详。
官名。领中黄门等宦者。始见于十六国后燕时。《晋书·慕容德载记》: 慕容宝“遣其中黄门令赵思召慕容钟来迎”。隶属不详。北魏例由宦者担任,属长秋卿,有丞一人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中,二十三年
官署名。元朝设此官署,“掌守禁门等处应直宿卫”,“天历二年,奏隶大都督府。定置官,达鲁花赤一员、万户一员、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、提控案牍一员。镇抚一员、吏目一员。千户所三翼,千户三员、百户九员、弹压三员。
官名。宋、辽、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,简称“知府”。详“知府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府的最高长官。《宋史·职官七·府州军监》:“诸府置知府事一人。”也简称知府,虽非正式官名,也为一府的长官。到明朝,知府
官名,汉置,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,掌评全国审判定案中的疑事。《后汉书·隗嚣传》:“申屠刚、杜林为持书。”注:“持书即持书侍御史,秩六百石。”参看“持书侍御史”、“治书侍御史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