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侍郎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七品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七品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长官,掌皇九族属籍,按时修其玉牒,书宗室子女適庶、名封、嗣袭、生卒、婚嫁等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宗人府”条。官名。明置,为宗人府的主官。见“宗人府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,其地位低于记室史,参见“县记室掾”。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汉代有羽林中郎将,魏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,为宿卫之官。北周仿此职置左右羽林率上士,正三命,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载其职掌为“掌羽林之士。其队器服皆皓,以
即“丹杨尹”。官名。西汉元狩二年(公元前121年)改鄣郡为丹阳郡,治所在宛陵(今安徽省宣城),三国吴移治建业(今南京市),吴、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建都于此,设丹阳尹以治之。陈丹阳尹中二千石,品第五。有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六护军府之一,职掌、设官同“右二护军府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置,为本司长官,分治河事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一员。十年,以都水事归工部,
指著作佐郎。南朝宋齐以来,置著作佐郎,参与修史,故又称史佐。《陈书·姚察传》:“吏部尚书徐陵时领著作,复引为史佐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始置于浙西,后诸州亦置。设安抚制置使为长官,掌一路或一州行政、军旅之事。行移文字与安抚制置大使司,许用公牒。属官有参谋、参议、主管机宜书写文字,准备将领、差遣、差使
官署名。属东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典书坊置,掌侍从、献纳、启奏,职比中书省。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典书坊,睿宗景云二年(711)再改为右春坊,长官右庶子二员,次官中舍人二员,另有太子舍人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