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于置印花税处,员额五人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承宣使”。
宫廷音乐承应机构。清置,属内务府掌仪司。掌奏乐事务。设副首领太监二人,太监八十人;辖有斛斗人一百人,从三旗佐领、管领下闲散人中挑选充任,以承应乐技。
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夫官统不一,则职业不修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吕义传》:“(义)徙为汉中太守,兼领督农,供继军粮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监督农业生产,征收粮食以供军用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吕乂传》:“徙为汉中太守,兼领督农,供继军粮。”
参见“上佐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左尚方署。
官名。元置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佐官。
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。亦有指高级武职者,则带有贬意。
选举制度。唐朝始设,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《孝经》、《论语》,卷诵文十,全通者授官,通七者授出身。应试者由本贯申送礼部,同明经举人之例,考试讫奏闻。宋朝沿置,十五岁以下能通经赋诗者,州举送朝廷,先由国子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