榷算司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关税、商务、租界、行船、华洋借款、财币、邮政、本部经费、出使经费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,属外务部。掌关税商务、行船、华洋借款、财币、邮政以及本部经费、出使经费等事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额外行走各六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关税、商务、租界、行船、华洋借款、财币、邮政、本部经费、出使经费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,属外务部。掌关税商务、行船、华洋借款、财币、邮政以及本部经费、出使经费等事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额外行走各六人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最高法院的长官。见“最高法院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军事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置,隶左、右备身府,与右雄武卫府各置雄武郎将,领皇帝亲近禁军骁果,以武勇郎将为副贰,有司兵、司骑二局,并置参军事。
清朝低级官员冠饰。用鹖鸟翎制成,赏给有功者,插于冠后,以示荣耀。初,受赏者皆出特恩,后赏赐渐滥,亦可以捐纳得之。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东郊蔡公堂,由掌握搽里八派主寺的噶尔氏贵族充任。
军官名,汉置,掌幡旗的军校。幡,一种窄长的竖旗,垂直悬挂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(元延二年)冬,行幸长杨宫,从胡客大校猎。”注:“如淳曰:合军聚众,有幡校击鼓也。”
官府治事之所。《晋书·谢万传》: 太原王述“为扬州刺史,万尝衣白纶巾,乘平肩舆,径至听事前,谓述曰”。亦作“厅事”。
官名。北周时地官府司仓司长官 (一说以司仓下大夫为长官,未设中大夫职),武帝建德(572—578)初,杜杲曾自司城中大夫迁此职。正五命。其职掌参见“司仓下大夫”。
宋朝职役名。初为乡役,隶里正、户长,后升为县役。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、编造五等丁产簿。仁宗时,令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当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 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斋帅置,太子典设局长官,置四员,从六品下,掌东宫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、铺设。辽朝左春坊典设局置。官名。唐与辽置,见“典设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