榷场兼酒使司
官署名。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。管理贸易及酒税。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。长官为酒榷场使,秩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。管理贸易及酒税。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。长官为酒榷场使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田猎祭祀祝祷。属员有府、史、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甸祝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四人”,“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号。舍奠于祖庙,祢亦如之。师甸致禽于虞中,乃属禽。
见“广储司总办郎中”。
官名。《晋书·羊琇传》记羊“琇少举郡计”。即郡上计吏。参见“上计吏”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司法、刑罚、审判、监狱、勾检军事条约,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、教育。设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,二、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隆禧总管府,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合称。十六国北燕置。冯跋以其太子冯永为大单于,置前、右、左、后四辅以协助处理军政事务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家令寺。官署名。为太子官署,设家令一人,从四品上。掌饮膳仓储,总食官、典仓、司藏三署。皇太子出入,则乘軺车为导;祭祀、宾客则供酒食;赐予,则奉金玉、货币。凡床几、茵席、器物,非取于将作、
官名。 西魏、 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内侍阶官名。金,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四阶第七阶,正五品。官名。金代内侍官,从六品下,称通侍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即“圻父”,司马别称。西周置。《诗经·小雅·祈父》:“祈父,弓王之爪牙。”参见“圻父”。官名,周设此官,即司马,掌军事。《诗经·小雅·祈父序》注:“祈父之职,掌六军之事,有九伐之法。祈、圻、畿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