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爱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检验官

检验官

担任案件尸体和人身伤痕检验以及现场勘查的官员。秦汉时,常由县丞、吏和令史以及其他行政官吏参与验尸、活体验查和现场勘验。其后,各代均相沿袭。《宋会要辑稿·刑法》六之一有关于检验工作由何种官员担任的具体规定:“真宗咸平三年(公元1000年)十月诏今后杀伤公事,在县委尉,在州委司理参军。如正官缺, 差以次官。”据《庆元条法事类》记载,南宋绍兴年间又进一步规定:“诸检覆之类之差官者,差无亲嫌干碍之人。”关于检验官的职责,宋制有如下规定:凡法定应验尸的案件,须检验之,受差检验的官员不得借故推诿,接到检尸公文后须于两个时辰内出发,带领仵作等躬亲检验;初检与覆检官不得相见,不得泄漏所验事状。明制,京师命案,初检委五城兵马使,覆检委京县知县;外地命案,初检委州县正官,覆检委推官。清制,京城内城及香山命案,委刑部司官相验;京城他处委五城兵马使、京县知县。外地命案委州县正任官。若正任官公出,亦可委近县正任官代验;若邻县遥远,或亦他出,方许派通判、县丞等官,不得滥派杂职。同知、通判等官验后,仍须由正任官承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治弟

    旧时对州、县官自称的谦词。表示在其治辖之下。

  • 圭田

    周朝封赐卿大夫等大臣的祭祀用田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 “卿以下必有圭田,圭田五十亩。” 朱熹注: “圭,洁也。所以奉祭祀也。”

  • 犬师

    官名。殷朝置。掌田猎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一五片: “王其田, 犬师匕”。

  • 判驾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驾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
  • 翊前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是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与“四平将军”同班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置,秩第二十班,

  • 金曹

    官署名。汉朝三公府僚属诸曹之一,掌货币、盐铁事。郡国亦置,兼掌市政。以掾主其事。三国、晋丞相相国府、诸公府、大将军府皆置,西晋末改长官为参军。晋朝诸县亦置,长官仍为掾。北魏诸县、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、诸

  • 司计大夫

    官名。即比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比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比部郎中为司计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,参看“都部郎中”条。

  • 行在五军都督府

    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行在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各设左右都督、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等官,制同五军都督府。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除“行在”字,而以在南京五府加“南京”字。洪熙元年(1

  • 五威将中帅

    官名,也省称五威中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
  • 刑曹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