枢密院承旨司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,宋初因之。设枢密院都承旨、副都承旨为正、副长官,设副承旨分领诸房公事。掌传达皇帝命令,管理枢密院内部事务。皇帝于崇政殿阅试禁军武艺或接见外国使臣时,都承旨、副都承旨侍立于侧,随事陈奏,或取旨以授有关机构。并掌检察枢密院主事以下属吏功过、迁补等事。
官署名。宋置,以都承旨与副都承旨为正副主宫。初用院吏补迁,崇宁以后专用武人。掌承宣旨命,统领院务。在便殿侍立、阅试禁卫兵校或接见外国使臣时,随时陈奏,或取旨以授有关机关;并掌管检察枢密院主事以下属吏功过、迁补等事务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,宋初因之。设枢密院都承旨、副都承旨为正、副长官,设副承旨分领诸房公事。掌传达皇帝命令,管理枢密院内部事务。皇帝于崇政殿阅试禁军武艺或接见外国使臣时,都承旨、副都承旨侍立于侧,随事陈奏,或取旨以授有关机构。并掌检察枢密院主事以下属吏功过、迁补等事。
官署名。宋置,以都承旨与副都承旨为正副主宫。初用院吏补迁,崇宁以后专用武人。掌承宣旨命,统领院务。在便殿侍立、阅试禁卫兵校或接见外国使臣时,随时陈奏,或取旨以授有关机关;并掌管检察枢密院主事以下属吏功过、迁补等事务。
官名。晋代设置,见“行参军”。
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。《左传·襄公二年》:“子罕当国,子驷为政,子国为司马。”为政又叫听政,其地位次于当国。参见“听政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与抚东、抚西、抚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北将军。
官名。金朝牢狱之长。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。设于作院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新设。据《翼王宜山诗刻》,远征后翼王府六部以大中丞与尚书为主官,至于两者职权如何划分,未见记载。部中设科,牛剑秋《太平天国翼殿官属印模跋》中可见到户部租赋科检校、吏部记录
官名,为少府属官,职似符节令史,掌符著事。著:书也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少府符著出见都官从事,持板。都官从事入少府见符著,持板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初置,隶司天监,掌占验历法,印造历书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改隶秘书省太史局。置历生一人。官署名。宋代置,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。掌雕印历书。南宋隶属于秘书省。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掌中书省诸案公事,正八品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洲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官名。清朝督理漕运之官员。隶于漕运总督。漕粮北上,各省漕船分帮,每帮设武举一人随帮效力,协助领运千总督运,三年无误,以卫千总推用。咸丰三年 (1853) 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