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三司使公事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,兼充县视学。
清朝地方士绅对巡抚、布政使、按察使,以及道台、知府的尊称。
官名。金置,为提刑司长官,掌审察刑狱,照刷案牍,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及私盐酒曲并应禁主事,兼劝农桑等事。另有副使、判官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按察司》,参看“提刑司”条。官名。金置,其衔称带“兼宣抚使劝
官名。南宋度宗咸淳元年(1265)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南宋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主管军中徒役。《墨子·迎敌词》:“役司马射自门右,蓬矢射之,予参发,弓弩继之。”孙诒让注:“役司马,盖官兵,掌徒役者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治外科,为国医属下的最高外科医生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清朝按察使之别称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造舰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造舰事务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乐器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