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官
1、小官、最小的官。
2、官吏的谦称。
1、小官、最小的官。
2、官吏的谦称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官名,掌击盗贼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,令执法谒者追击长安中,建鸣鼓攻贼幡,而使者随其后。”
参见“太子中盾”。官名。汉置,即中允,掌徼巡宫中。《汉书·叙传》:“成帝季年,立定陶王为太子,数遣中盾请问近臣,穉独不敢答。”注:“师古曰:盾读曰允。《汉旧仪》云秩四百石,主徼巡宫中。”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为太医局长官,选知医事者充任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改置太医局令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专施用于境外,武帝大通三年(529) 定与度嶂将军同班,拟猛烈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“牡”指公畜。北周置典牡上士一人,正三命;典牡中士一人,正二命。掌养公马之事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参见“典牝上士、中士”。
科举考试方法之一, 即“帖经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魏置。《周书·陈忻传》:“魏孝武西迁之后,忻乃于辟恶山招集勇敢少年数十人,寇掠东魏,仍密遣使归附。大统元年 (535),授持节、伏波将军、羽林监、立义大都督,赐爵霸城县男。”
官名。明朝于各百户所下分置。每百户十人,各领军七十名。武官名,明置,属千户所,地位在总旗之下,每一小旗辖军士十人。参见“卫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