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谟阁学士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置,属侍从贴职。后定为正三品。南宋因之。
官名,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元年1101年)置。显谟阁是藏书阁,内藏神宗御集。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序位在宝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之下,均为贴职,无具体职事,只供侍从顾问;正三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置,属侍从贴职。后定为正三品。南宋因之。
官名,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元年1101年)置。显谟阁是藏书阁,内藏神宗御集。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序位在宝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之下,均为贴职,无具体职事,只供侍从顾问;正三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原为汉朝尚书郎奏事的地方,后来为诸曹郎的异称。《汉官仪上》:“尚书郎奏事光明殿,省中皆胡粉涂壁。”《白氏六帖》:“诸曹郎曰粉署,亦曰仙署。”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和清朝都设此官,为知府(或府尹)的内部直属中级事务官。明代顺天府知事为从八品,一般府的知事为正九品。清朝沿用明制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、四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府》。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府经历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陕西之铸钱局。顺治元年(1644)置局。乾隆十二年(1747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科举制度时指在太学等处官学学习者。唐朝指在太学学习之监生,其员额有规定。宋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。明清时代,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、州、县学者,统用此称,即俗称之秀才。要接受本地方教官及学政之监督考核,
官名。隋朝太子典书坊属官,员四人,从九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典直。
见“酒课提举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置提举一人,从五品;同提举二人,从六品;副提举二人,从七品;提控案牍二人,司吏五人。后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,其他员额如故。
即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掌御前祗应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