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略馆收掌
官名。清朝方略馆之职官。满、汉各二人。不常设,纂修方略时,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。事毕则省。
官名。清朝方略馆之职官。满、汉各二人。不常设,纂修方略时,由总裁官在军机章京内奏派。事毕则省。
“大行台尚书右丞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清朝鸿胪寺之属官。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4)增设。初为四人,嘉庆十七年(1812)定为六人。
“长流参军”代称,意即长流曹长官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
见“近侍局”。
掌酒之官。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:“晋有酒丞一人;齐食官局有酒吏;梁曰酒库丞;北齐有清漳令丞,主酒;后周如古周之制,隋曰良醖署,令丞各一人,大唐因之。”
卫将将与中书令的合称。卫将将为汉朝重号将军之一,位比公,平时掌宿卫,战时掌征伐。中书令,在汉朝为中书谒者令的简称,掌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事,曹魏时为中书省的长官之一,掌国家机密,出纳帝命,会记时事,典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土训置,北周沿置。为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下设土训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全称“八路定差法”。宋制, 四川、两广、福建等八路州县的文武官员的差遣,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,然后由本路的安抚、制置、转运等司按照定差阙,分四季集注差遣,每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简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;一、曾任简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简任官经铨叙合格者;二、曾任最高级荐任警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