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务处参预大臣
即“参预政务大臣”。
即“参预政务大臣”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至肃宗至德二载(757)改原刑部而置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。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,遂罢。官署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刑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(579)置。东京地官府司门司长官,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职掌略同“司门下大夫”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序传》:李信则,“入
监狱名。五代时附设于马步院。见“马步院”。
“尚书五都令史”简称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。统领左祗候郎君班。任此职者,多为皇帝亲近之人。
官名。宋朝安抚司之副职,协掌军务、治安。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,位同知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六品。有自己所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职准尚书右仆射,掌铨选人士,三品。
文书名。清朝在京衙门间的平行文书之一。清制,六科、各道、内廷各馆、内阁典籍厅、稽察房、中书科等处与各部、院、寺、监来往行文,均用之。
明初户部分部之制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等十二属部。四川部兼领云南。每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事二员,各理
南北朝时参军等级之一。高于行参军。亦直称为“参军”或“参军事”。官名。南朝陈时称由朝廷任命的参军为正参军,由本府自行任命的参军为板参军。参见“行参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