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领所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(1129) 置,属尚书都司,掌榷货务都茶场之事。后罢,其事归户部正副长官兼领。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复置,仍属尚书都司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(1129) 置,属尚书都司,掌榷货务都茶场之事。后罢,其事归户部正副长官兼领。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复置,仍属尚书都司。
官名。即西域副校尉 省称副尉,西汉宣帝地节二年(前68)初置,属西域都护,秩比二千石,助西域都护卫护西域。东汉沿置。官名,汉置,位低于将军,与都尉官俸相同的武官,掌屯兵,主征伐。副校尉官级官俸略低于校
郡分职吏名。汉代的郡若当交通枢纽或道路险阻,常特置道桥掾、史,专主修治道路之事。如武都有西部道桥掾,见《隶续》一一《李翕天井道碑》;河南尹有道桥掾,见《水经注·谷水》引《建春门石桥纪功柱铭》;蜀郡又有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佐苑丞掌各园庭看守值宿、陈设器皿之事。额设十五人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员额左右各二人,为左右武伯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元晖传》:“寻迁武伯下大夫,俄拜宾部下大夫。保定初,大冡宰宇文护引为长史。”参见“左右武伯中大夫”。
即“修订法律馆”。
即“南洋通商大臣”。官名,为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。清咸丰十年置。先名为五口通商大臣,后南洋、北洋各置通商大臣,掌管中外交涉及海防关政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督办税务大臣》:“自道光以来,海疆日闢,于是始置北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置,正三品,属侍从贴职。西夏献宗时亦置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徽猷阁是个藏书阁,内藏哲宗御集。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均为贴职,无职守、无所掌,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亦称“西南面都招讨司”、“西南路招讨司”、“西南路招讨府”。治丰州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),掌镇抚西京道西部。统领丰、云内、宁边、东胜、金肃等州、河清军及涅刺、乌古涅刺、涅刺越兀、梅
见“封桩库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法兰西、荷兰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巴西四国交涉事务,并负责保护民教及招用华工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併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