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学使司
官署名。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一省教育行政,稽核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辖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六科。置提学使一人,科长六人。
官署名。清置,掌教育行政,稽覈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设六科: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;科长、科员分治。另设学务公所,有议长、议绅以讨论其事。其长官称提学使,正三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提学使司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一省教育行政,稽核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辖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六科。置提学使一人,科长六人。
官署名。清置,掌教育行政,稽覈学校规程,征考艺文师范。设六科:总务、专门、普通、实业、图书、会计;科长、科员分治。另设学务公所,有议长、议绅以讨论其事。其长官称提学使,正三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提学使司》。
即“噶布什贤喇依昂邦”。
皇帝的祖母称太皇太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,祖母称太皇太后,適(嫡)称皇后,妾皆称夫人。”《资治通鉴·汉文帝后元七年》:“太子即皇帝位,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,皇后曰皇太
参见“兵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南朝陈时参军称谓的一种。见“正参军”。
官名。汉代将作大匠所属有中校令及丞,以后不置。唐开元二年(公元714年)始于将作监置中校署,掌竹葛等杂制作,以供舟车、兵仗、厩牧、杂作器用之事。设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三人,正九品下,下辖府三人;史六人
官名。南宋时,金或蒙古若准许宋廷议和,宋廷则需派使臣致谢,所派使臣称报谢使。官名。南宋置,为答谢金或蒙古准许议和的特遣使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全国轮船、铁路、电线、邮政事务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船政、路政、电政、邮政、庶务五司
宋朝国史院属官。以秘书省校书郎、正字充任,掌有关修史之事。
官名。即水正,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魏。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 二命。亦称“前侍二命士”。领前侍下士,负责御寝南门的警卫,披银甲,左执狮子环、右执象环长刀,刀用银饰。隋文帝开皇